商丘购房落户手续

导语 商丘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有关商丘购房落户手续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到您。

  申报材料

  1、申请人和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房屋产权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

  3、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需要提供)

  4、申请人书面申请

  办理程序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收费标准

  免收户口簿工本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居民户口簿(城市)6元/本,农村4元/本;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70-3277300-22161

  办理地点:市局办证大厅

  相关说明:

  1、对不能提供《房屋产权证》的,需经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申请人是否在该房屋实际居住。

  2、经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上报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3、经核准办理的,申请人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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