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离婚方式指南

本专题文章为大家介绍离婚的方式以及离婚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议离婚

适用对象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

申请要求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安徽省涉外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说明:如上述条件不具备,请通过司法程序办理。

离婚程序

(1) 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簿;2.身份证;3.本人结婚证;4.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5.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2) 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当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工作人员应查明: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2.该结婚登记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4.双方自愿离婚;5.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6.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 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如果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证工本费9元/对。

颁发凭证

《离婚证》(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

办理地点

各区县婚姻登记处

诉讼离婚

适用对象

已结婚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要求离婚

申请要求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程序

离婚诉讼程序的步骤: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颁发凭证

《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皆具有与离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办理地点

各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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